今年上海医疗管理确立“三大重点”工作
发表时间:2014-04-18        [打  印]        [关  闭]

“‘构建覆盖医疗全过程、全环节,公开、透明的医疗管理工作体系’为目标,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这是于17日召开的2014年上海市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向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提出的明确要求。

去年,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去年本市医疗机构共完成诊疗人次数2.41亿人次,同比增长12.57%,比上年增加2600万人次。其中门急诊数2.24亿人次,同比增长6.20%;出院人数313.92万人次,同比增长3.87%;住院手术人次数150.45万人次,同比增长19.21%。

针对日益繁重的医疗业务,为确保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在专题会议上提出2014年医疗管理将从改进质量、强化安全、规范行为等3个方面的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

——进一步改进医疗质量,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放心。今年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52个市质控事务中心的龙头作用,实施全程、专业化医疗质量控制,加强重点病种的质量监测。抓好医院评审工作。完善评审制度,提高评审专业水平,组织实施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二级妇幼保健院、传染病、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评审工作。继续推进社会医疗机构“星级医院”评审工作。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让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更安心。今年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控,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遇到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处置不利的,将给予严厉处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以及发现医疗行为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警示并杜绝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发生。同时,将更好完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完善了医患沟通渠道,设立专职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统一受理处置患者投诉。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水平,增进医患沟通。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今年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医疗行为的监管,在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医疗机构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如医疗美容、医疗广告、医疗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师和护士执业管理,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启动医师、护士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对于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医师、护士,将注销其执业证书,建立医师、护士的退出机制。加强加大对限定门诊药费药量等服务问题的监管力度,针对近几年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卫生、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严肃处理损害参保病人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医疗服务监管相关指标的公开公示,选择一些与患者就医服务息息相关的信息,如门急诊医药费用、典型单病种例均费用、抗菌药应用比例、专家人均诊疗人次等,向社会公开,督促医院发现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鼓励老百姓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管理优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