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听取了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等8个省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总结交流发言,现场调度了河北、山西、吉林、安徽、河南、广西、海南、云南等8个省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并做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围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突出政治站位、强化统一思想,突出部署调度、强化系统推进,突出督促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突出查处通报、强化监管效能,突出舆论引导、强化信息宣传,推动“五个一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果和积极成效。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有新成效,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20191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了各类减免收费举措,6568家行业协会商会降低了19829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18745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会费标准及程序,2186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以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56.54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各级民政部门共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473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3450万元,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255家,通报表扬行业协会商会2759家。二是体制机制建设有新突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在集中攻坚开展专项行动基础上,注重同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探索解决造成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顽疾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实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比如,上海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宁夏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三是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有新发挥,主动担当作为精神得到彰显。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降低了涉企收费规模,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增强了服务企业能力,弘扬了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主动减轻企业负担、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属性、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在疫情防控、防汛防灾等重大事件中,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讲政治、顾大局,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资源聚合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捐款捐物、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主动压减涉企收费、自觉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规范不合理收费,为保市场主体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彰显了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动担当与作为。
会议要求,“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虽已阶段性结束,但持续加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力度不能减,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乱收费工作不能停。下一步要将专项行动纳入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一体安排、持续推进,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各地要对照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逐一查漏补缺,分门别类形成有效改进举措并抓好落实。对于还没有开展的任务,要即刻部署、马上行动;对于还没有完成的任务,要集中攻坚、尽快收尾;对于已经列入整改台账的任务,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于需要常态化开展的任务,要再接再厉、不懈推进。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要在常态化上下功夫,将专项行动成果转化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常态化监管,持续加大乱收费线索排查和查处曝光力度。要在制度化上下功夫,深入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全面落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推动建立部门协同的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制度化监管。要在智能化上下功夫,探索推进“互联网+”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深度融合,加强大数据监控分析,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化监管方式转变。要在规范化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各类收费行为。要在系统化上下功夫,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和系统推进转移职能、委托事项、税收优惠以及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协同发力,不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支持扶持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总结。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提前谋划,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的总结工作,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此外,围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还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一要狠抓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紧盯目标不放,进一步压实整治责任,加快后续整治进度,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二要积极整治。针对推进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需要各地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作为,围绕实际问题动脑筋;另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制度化解决问题提供法制保障。三要注重总结。各地要提前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梳理相关典型案例,为形成常态化整治机制奠定扎实基础,为今后各地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借鉴。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31个省(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